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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0月南湖截污工程完工,但不到兩年又現死魚和黑水,查出截污管道出現滲漏導致大量污水排入南湖。檢察機關通報,時任廣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廣州市市政污水處理總廠廠長張和旺及其副手楊建基,在南湖截污工程監管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涉嫌玩忽職守並受賄犯罪。
  2013年,廣東省檢察院集中進行危害生態環境職務犯罪查辦與預防工作,前8個月就查處該領域職務犯罪案件381件440人,是2010年至2012年三年的總和。張和旺及其副手楊建基在這一年8月前後落馬,張和旺被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提起公訴,另外其還涉嫌受賄罪。
  昨日南都記者從海珠區法院獲悉,經審理認定,張和旺利用負責污水治理工程項目的計劃、招標、合同、監管等職務便利,收受多人賄賂款共計55萬元,構成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 刑5年9個月,並處沒收財產8萬元。檢方指控其構成玩忽職守罪的證據不足,不予支持。
  被公訴玩忽職守
  南湖截污滲漏事件 檢方認為張和旺嚴重不負責任
  現年48歲的張和旺,有著研究生文化程度,案發前系廣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經理,廣州市市政污水處理總廠廠長。據悉,這兩個單位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前者屬於國企、後者是事業單位。公司受廣州市政府委托,負責廣州中心城區污水處理的建設、營運和資產管理工作。
  2010年前後,廣州市南湖(白雲區磨刀坑水庫)出現截污管道滲漏事件,對南湖水質造成了較大影響。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引發較大的社會影響。據司法材料顯示,廣東省紀委曾對南湖截污管滲漏事件進行暗訪,廣州市水投集團後對事件進行內部調查並出具了報告,相關責任人被行政處罰。但水投集團認為事件主要是施工單位不按圖紙施工等原因造成的,張和旺沒有玩忽職守的行為。
  等到2013年8月份張和旺因涉嫌受賄犯罪被檢察機關查辦時,檢方則認為張和旺在南湖截污滲漏事件中嚴重不負責任,涉嫌玩忽職守並予以通報。張和旺一案進入司法程序後,檢方也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張和旺提起了公訴。
  關於受賄
  污水處理工程受賄30萬元 花地河截污工程受賄18萬元
  張和旺落馬更主要的是因為受賄犯罪。海珠區法院一審認定張和旺在2005年至2012年,利用負責污水治理工程項目的計劃、招標、合同、監管等職務便利,分多次收受多人賄賂共計55萬元。
  2006年至2013年間,包工頭莊某證實他在承接了相應的污水處理工程後,通過副手楊建基將張和旺約出來吃飯,分3次共送了30萬元給張和旺。莊某稱,其承接的污水處理工程受張和旺公司的監管,如果張和旺不審批,他就拿不到工程款。事實上張和旺那幾年也比較關照他,沒有為難他的公司。
  另一行賄人楊某是鄭州一家設計院的職工,也是張和旺的安徽老鄉。2010年亞運會前,楊某的公司承接了廣州花地河截污工程的設計項目,設計費有300多萬元。2011年3月,張和旺打電話給他說其母親在安徽老家病重,他自己忙不開,楊某於是帶著10萬元安排了張和旺母親的搶救事宜。事後,張和旺並沒有返還該10萬元。楊某稱他為了在工程設計上得到張和旺的關照,先後共送了18萬元。
  據另一名包工頭陳某證實,2010年7月的一天,張和旺跟他說有些應酬費用要他幫忙報銷,陳某於是給了張和旺5萬元。他在2006年前後認識張和旺,為搞好關係,他每年都約張和旺吃飯,每次都送1萬元給對方。他承接的工程在施工,工程變更,進度款撥付、結算,與相關部門協調等方面,都需要張和旺的關照。張和旺稱,陳某會在吃飯時向他瞭解一些項目信息,他也會給陳某提一些投標的建議,以增加對方中標的機會。陳某中標後,他會在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給予關照,儘快辦理。
  聚焦
  南湖截污不到兩年死魚黑水暴露真相
  南湖截污工程本是亞運治水項目的一部分,完成一年多後被髮現湖水水質反彈,一次湖區放水過程暴露出截污管道存在滲漏問題,經媒體曝光後才得到修複。張和旺被檢方以玩忽職守罪提起公訴,就與南湖截污工程滲漏事件有關。據瞭解,市污水公司前副總經濟楊建基也因此工程被指涉嫌玩忽職守。
  放水露湖底暴露滲漏真相
  2010年,南湖邊被披露周邊有大型樓盤、游樂場等14個污染點,每天有超過1億噸污水排入南湖,南湖水污染問題當年作為廣州10大突出環境問題之首,被納入環保掛牌督辦的範圍。南湖截污工程在各方關註下進行,意在解決大量污水直排問題。工程於2010年3月開工,當年10月完工,當時周邊居民都為其叫好。但不到兩年,南湖水面出現了多次死魚情況,湖邊又現黑水、垃圾。
  真相暴露於一次湖區放水。磨刀坑水庫(南湖)被要求放水以清理當年污水工程的施工便道,湖底裸露出來後,人們發現,湖邊很多地方仍有污水流入的情景。居民沿污水溯源發現,污水就來自於已建成使用的環湖截污工程的截污井,滲出後沿著施工便道形成一道污水渠流入南湖。
  在2012年4月20日的媒體報道中,南湖管理單位白雲區水務局磨刀坑(南湖)水庫管理所工作人員說,他們早就發現管道滲漏並曾向上級彙報,而業主單位污水公司(現已改名為凈水有限公司)當時表示,工程已通過初驗,運行有質量監督單位,“據我們的人員反映是沒有管道發生滲漏情況的”。
  而4月24日的報道中,污水治理有限公司改了口,向媒體表示,實地勘察後,確認部分管道存在滲漏問題,原因是截污井與管道連接處鬆動。
  是施工、監理單位不負責任嗎
  張和旺在面對玩忽職守罪的指控過程中辯稱,該工程出現滲漏是施工單位不按圖施工和不按施工規範施工及監理單位沒有按工程監理規範監管造成的,這是由污水公司所屬的水投集團《關於南湖截污工程相關問題的調查報告》及27份附件證明的。他否認有玩忽職守的行為。水投集團也出具了《關於建議對張和旺、楊建基從輕處罰的函》,上有:“證明被告人張和旺在廣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責任公司工作期間認真負責,為廣州市水環境好轉做出了積極貢獻,並因此被評為先進個人,建議對其從輕處理。”污水公司2010年3月至10月的20份會議紀要,也“證明該公司在亞運前對包括南湖截污工程在內的在建工程基本每周都有召開例會制度,由被告人張和旺主持,被告人張和旺工作認真負責,沒有玩忽職守的行為”。
  張和旺律師的辯護意見稱,當時的新聞報道也證明瞭,南湖截污工程是亞運前增加的工程項目,工期短,出現問題後廣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責任公司及時做出了處理。同時,水投集團黨委已對南湖截污工程質量問題作了定性並已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了行政處罰。
  延伸
  看了治水截污的後果如何信服無玩忽職守
  南湖截污工程作為亞運治水工程的一部分,因水質反彈市民溯源找到了污染源,張和旺和楊建基也因此被檢察院公訴玩忽職守,法院認定證據不足,廣州市水投集團、廣州市污水公司也力證其無玩忽職守。
  南湖截污效果不好僅是水投集團所說施工單位沒有按照要求施工嗎?如果這樣,這種情況是如何逃脫監管的?監管上的漏洞是否只發生在南湖的個案上?廣州市亞運大治水工程完工後,官方也曾承認部分河涌存在水質反彈,是否存在類似的情況?……一大串問題等待解答。
  亞運大治水計劃投入300多億,最終耗資200多億,雖然確實取得了明顯效果,但這筆錢是否花得值一直受公眾質疑,花了這麼多錢效果這麼差,原因在哪裡?說來說去到現在公眾都沒搞明白。
  查閱以往的報道,官方對治水效果的不佳,水質的反彈籠統歸之為:截污不徹底,對困難估計不足。這使得亞運治水留下的後遺症一直到今天都沒有排除,人們對政府提出的治水目標已不輕易相信,深隧工程的專家論證會全程公開,水務局領導登門拜訪老工程師協會解釋深隧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依然得不到支持。
  張和旺案,令人不得不直接聯想到亞運治水效果差、截污不徹底問題上來,然而南湖截污工程和玩忽職守扯不上關係,令人更容易相信南湖情況不是個案。
  廣州市排水系統的建設是持續的大工程,亞運治水之初因資金量大,因此紀檢、監察駐場監督,監督過程之嚴格也為歷史之最,但依然出現南湖事件。如何讓人相信監管的漏洞只發生在南湖?廣州市水務局作為亞運治水的牽頭單位,是否應該對亞運治水的效果做一個詳細的交代?李楊
  採寫:
  南都記者 吳筍林 李文 劉軍  (原標題:治污工程中受賄55萬 南湖截污有無玩忽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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