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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3月4日訊(記者/谷立輝 通訊員/廖麗敏)“工作日期間,中午不得以任何理由喝酒。”記者從樂昌市瞭解到,為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狠剎“四風”,該市紀委對轄區內公職人員重申工作日中午禁酒紀律。
  為確保禁酒紀律不流於形式,能夠實實在在被執行,該市紀檢監察機關建立巡查制度,加強對工作日下午上班期間的明察暗訪,一旦發現有中午喝酒者,將嚴肅查處,並將通報曝光。
  同時,為強化單位“一把手”的主責意識,要求各單位加強對幹部的宣傳教育,如有違紀者被查處,將追究單位“一把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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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於艷彬  (原標題:樂昌嚴查公職人員工作日午間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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